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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藤本植物研究所管理办法

2018-12-08  藤本植物研究所    访问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藤本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藤本所)是学院成立的副处级科研机构。为加强藤本所的建设,规范运行和管理,形成稳定的科研团队,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科研水平和学术竞争力,确保藤本所科研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藤本所坚持“科研服务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产学研相结合”的办所理念,以科研团队建设为基础,以打造省级以上科研平台为重点。
  第三条 在完成好科研工作任务的同时提供培训、咨询等社会服务,并积极争取与政府、企业等部门合作,服务社会。
  第四条 藤本所的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藤本植物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中心。其任务是: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研究环境,在藤本植物石漠化治理、垂直绿化、固土护坡、庭院美化等研究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研究,促进多学科交叉研究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藤本植物研究人才。
  第五条 藤本所通过聘请专家讲学、召开学术会议及合作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等形式加强学术交流。
  第六条 对科研业绩突出的科研人员按照《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第七条 藤本所在学院统一领导下,业务工作由科研处管理和协调,植物科技系积极配合。

第二章 科学研究

  第八条 藤本所人员须积极进行科学研究,产出重大研究成果。对专职研究员的要求:
  (一)每年至少以藤本所为第一完成单位有1项院级以上鉴定或获奖的成果。
  (二)每年至少以藤本所为第一作者单位有1篇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三)平均每年至少以藤本所为主持单位获得2万元的课题经费。
  (四)每年至少在院内外做1次专题学术报告。
  第九条 通过藤本所申请的研究课题、申报奖励、发表论文等要注明藤本所名称,藤本所存档复制本或样本,其研究成果归属藤本所。

第三章 会议管理

  第十条 藤本所成立所务委员会,由所长、副所长和专职研究员组成。所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所长或副所长主持,讨论研究近期和远期所里准备开展的各项活动,跟踪检查科研项目的进展,并根据会议决定印发所务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 积极筹备和召开科研项目现场会和国际或全国学术研讨会。

第四章 网站管理

  第十二条 由学院网络中心建立藤本所官方网站,开设首页、所况介绍、机构设置、所办公司、科研成果、研究队伍、合作交流、所长信箱等一级栏目,版权归属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三条 藤本所网站由兼任科研秘书的实验员负责维护和管理。定期更新网站资料,及时发布藤本所的各项动态信息,确保网络安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藤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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